江苏讨债公司:借条没写利率,利息还需要给吗?
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里,如果对于支付利息这件事没有做出约定,或者约定得不够明确,那么就会被视作不支付利息。这样一来,借款人也就不需要支付从借款那天开始,一直到起诉那天为止这段时间的利息。
不过呢,从起诉这一天开始,就应当看作是催告的日子,也就是说,从这时候起借款人开始处于逾期还款的状态了。所以,从起诉之日起,一直到借款全部还清为止,借款人需要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来计算并支付利息。
相关法律条款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。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,视为没有利息。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,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、交易习惯、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;自然人之间借款的,视为没有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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